复旦微电: 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核查意见

  2022-12-07 19:04:4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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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  关于 2021 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  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(以下简称“《公司法》”)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(以下简称“《证券法》”)、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“《管理办法》”)、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》(以下简称“《上市规则》”)、《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 4 号——股权激励信息披露》的有关规定,公司监事会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:个人原因离职或正在办理离职手续,已授予未归属股份作废;2 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未达标,已授予未归属股份本期部分相应作废。540 名激励对象符合《公司法》《证券法》等法律、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《公司章程》规定的任职资格;符合《管理办法》《上市规则》等法律、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,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,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、有效,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。  综上,监事会同意公司 2021 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     【本页以下无正文,为监事会核查意见签署页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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